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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大数据打击团伙虚开发票行为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程若旦

在全国开展打击虚开发票及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大背景下,杭州市税务稽查部门以大数据为依托,重拳出击,创新工作方法,查处了多起团伙虚开发票重大案件。

  在全国开展打击虚开发票及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大背景下,杭州市税务稽查部门以大数据为依托,重拳出击,创新工作方法,查处了多起团伙虚开发票重大案件。笔者结合当前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典型特征及变化趋势,探求运用大数据治理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的可行路径和方式。

  当前团伙虚开行为的主要特征

  跨区域、家族式犯罪链条更加隐蔽。犯罪嫌疑人多采取借用他人身份证信息,或通过中介信息倒卖等渠道,注册无场地、无人员、无货物的空壳公司,部分注册地址为伪造的虚拟地址。涉案团伙中大量存在亲属关系。职业化特征显著,团伙跨越地域广,反复流窜作案时有发生。受非法利益的驱使,一些虚开犯罪分子被判刑出狱后继续重操旧业,给打击虚开犯罪带来挑战。

  发票虚开形式更加复杂多元化。在虚开方式上,主要表现为四种形式:一是无货暴力虚开。上游虚开企业短时间内迅速虚开发票给中间商贸企业,从中赚取所谓的手续费。二是利用“富余票”虚开。部分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富余票”,被虚开团伙低价购买,用于继续向下虚开。三是实施“变票”虚开。在发票开具上体现为货物流有出有进,但实际上并无实际货物交易。四是内部环开发票。团伙内企业向受票实体企业虚开发票,同时也大量从团伙内其他企业获取进项发票,并向团伙内其他企业开具发票。

  犯罪网络化、智能化倾向更加明显。虚开团伙作案越来越借助虚拟网络。虚开团伙通过伪基站群发短信息,建立QQ群等方式招揽“生意”。

  团伙虚开“中介人”联结上下游需求。虚开团伙职业化特点显著,职业“中介人”扮演重要角色。团伙案中涉及的一些受票企业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非法途径取得进项发票冲减销项税额,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给职业“中介人”可乘之机。

  上下游全链条打击团伙虚开行为

  一是利用大数据强化虚开行为源头控制。

  加强对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趋势的预判。建立案例库,对案件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大数据的汇总和比对,发现新的趋势,强化对上游企业、行业的源头管理。税务机关在检查的同时,应提前做好形势研判,及时发现新问题新动向,加强对相关行业使用发票的管理,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查管协作加大纳税信用管理力度。结合精准监管对纳税人采取的“一户式”管理模式,与管理部门强化联动,稽查部门及时反馈查处信息,发挥信用等级体系的作用。对高信用低风险的纳税人给予更优质更及时更便捷的服务,发挥信用正向激励作用。对低信用高风险的企业适度加大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将虚开风险控制在源头。另外,打造企业动态关联信用体系,动态关联企业交易方的信用。不断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减少虚开发生。

  二是加快提升大数据技术运用的广度和深度。

  完善现有各系统数据采集和比对。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数据采集指标,强化对现有数据逻辑性的检查,从而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结合第三方信息,深入研究数据之间的规律性和关联性。结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进程,重视加强发票管理全流程信息归集。在“金三”系统、增值税开票管理系统等系统中,探索企业基本信息与外部信息或第三方信息比对,增值税申报数据比对,自动校验电话号码、银行账户等功能,及时实施预警和阻断。

  打造功能完备的发票流向分析系统。充分发挥电子发票的数据优势,借助信息化手段,系统监控电子发票开具之后受票企业的打印及入账情况,建立普通发票流向的大数据库。也可采取加入更多可视化模块的方式,通过图表、上下游网状图、层级分析等,对发票流向、上下游关系进行明确,便于检查人员开展分析,提升工作质效。

  完善数据信息的保密机制。在涉税数据的开放方式上,要构建数据开放共享安全机制;在政策标准方面,统一不同部门、平台之间信息数据保密的要求;在数据存储和传输方面,加强对原始数据内部交换的保密管理,做到专网专线,设置导出数据密码等,防止数据泄露;对于稽查部门获得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必须用于特定的、合法的税收管理过程。

  三是发挥全社会之力构建虚开防范屏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宣传发票相关法律常识,广泛普及发票虚开的法律后果,对涉案金额高、处罚力度大、社会影响力大的典型案例,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有买票意图的企业和个人起到震慑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发票虚开的风险意识。

  加强对中介机构和平台的管理。针对团伙虚开行为中起重要作用的非法中介和平台加强监控与管理,规范中介代理业务,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务登记的代办机构及其经办人依法严惩,推动广大网络交易平台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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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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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对中介机构和平台的管理。针对团伙虚开行为中起重要作用的非法中介和平台加强监控与管理,规范中介代理业务,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务登记的代办机构及其经办人依法严惩,推动广大网络交易平台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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