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会同证监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证券交易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有力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今日,公安部公布5起证券交易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会同证监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证券交易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有力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今日,公安部公布5起证券交易犯罪典型案例。
1. 北京董某等人内幕交易案
2022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董某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案。经查,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袁某在担任北京某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时,全程参与该公司收购某科技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此期间,袁某将上述内幕信息泄露给董某,二人约定共同出资、由董某负责股票交易操作。2016年10月至12月,董某使用本人及实际控制的他人证券账户大量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非法获利400余万元。2022年9月,办案单位将董某、袁某抓获归案。2024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犯内幕交易罪分别对董某、袁某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2. 上海刘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2021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刘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经查,2009年至2014年,刘某先后担任上海两家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权益投资总监等职务。在此期间,刘某利用其具有所管理基金产品交易决策权、交易查询和指令审批权限的职务便利,获取相关基金交易标的、下单指令、交易数量、交易时点等未公开信息,使用其本人和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趋同交易60只股票,涉案金额1.4亿余元,非法获利296万元。2022年9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对刘某作出有罪判决。
3. 江苏闫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2022年1月,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闫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经查,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以闫某、朱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其实际控制的169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连续买卖、对倒交易等手法,操纵某股票,非法获利2.69亿元。2022年7月,办案单位开展集中收网行动,闫某、朱某某在内的27名犯罪嫌疑人悉数到案。2024年8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对闫某、朱某某等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4. 浙江吴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2019年1月,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吴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经查,2016年至2019年期间,以吴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采取多种方式操纵多只股票获利,该团伙通过提前建仓买入股票,再利用境外搭建的多个盘后票网站发布股票代码,吸引互联网社交媒体引用、转载、评论、推荐,拉高目标股票价格后卖出获利,累计实施此类“抢帽子交易”数百次。此外,该团伙还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连续买卖、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至案发,该团伙共非法获利5.3亿元。立案后,办案单位先后将吴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23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吴某等15名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5.广东聂某内幕交易案
2022年7月,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聂某涉嫌内幕交易案。经查,2020年5月,聂某利用其担任某上市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得到美国某公司向该上市公司采购口罩的框架协议初步文本,获悉了其中重要的内幕信息。随后在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聂某使用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证券账户买入该公司股票,涉案金额195万元,非法获利35万元。2023年1月,办案单位将聂某抓获归案。2024年6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内幕交易罪对聂某作出有罪判决。
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辅导,完善离境退税商店动态地图供境外旅客查询,针对不同国别游客需求编写多种语言的离境退税办理指南,进一步提高退税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更好提升境外旅客消费体验,更好助力释放入境旅游消费潜力。
2025-04-28 71证监会主席吴清日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健全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这是监管部门关于资本市场严监严管,特别是打击财务造假发出的最新信号。
2025-04-25 5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2025年4月24日公布,我国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与此前实施的2022年版清单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到106项。
2025-04-25 64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度设计对清洁能源投资具有“隐形杠杆”作用。企业所得税既可以通过基础税收条款间接影响清洁能源投资,也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对投资产生直接影响。
2025-04-22 59完善经营者集中监管规则体系,从增强透明度、健全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提高便利度等方面,帮助民营企业更精准地识别竞争合规风险,激发民营经营主体投资并购活力。
2025-04-16 67根据2024年至2025年的最新数据,中国不同地区的外贸依存度(即进出口总额占GDP比重)依赖度最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省份和部分沿边口岸城市。
2025-04-15 287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会同证监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证券交易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有力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今日,公安部公布5起证券交易犯罪典型案例。
1. 北京董某等人内幕交易案
2022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董某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案。经查,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袁某在担任北京某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时,全程参与该公司收购某科技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此期间,袁某将上述内幕信息泄露给董某,二人约定共同出资、由董某负责股票交易操作。2016年10月至12月,董某使用本人及实际控制的他人证券账户大量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非法获利400余万元。2022年9月,办案单位将董某、袁某抓获归案。2024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犯内幕交易罪分别对董某、袁某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2. 上海刘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2021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刘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经查,2009年至2014年,刘某先后担任上海两家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权益投资总监等职务。在此期间,刘某利用其具有所管理基金产品交易决策权、交易查询和指令审批权限的职务便利,获取相关基金交易标的、下单指令、交易数量、交易时点等未公开信息,使用其本人和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趋同交易60只股票,涉案金额1.4亿余元,非法获利296万元。2022年9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对刘某作出有罪判决。
3. 江苏闫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2022年1月,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闫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经查,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以闫某、朱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其实际控制的169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连续买卖、对倒交易等手法,操纵某股票,非法获利2.69亿元。2022年7月,办案单位开展集中收网行动,闫某、朱某某在内的27名犯罪嫌疑人悉数到案。2024年8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对闫某、朱某某等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4. 浙江吴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2019年1月,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吴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经查,2016年至2019年期间,以吴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采取多种方式操纵多只股票获利,该团伙通过提前建仓买入股票,再利用境外搭建的多个盘后票网站发布股票代码,吸引互联网社交媒体引用、转载、评论、推荐,拉高目标股票价格后卖出获利,累计实施此类“抢帽子交易”数百次。此外,该团伙还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连续买卖、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至案发,该团伙共非法获利5.3亿元。立案后,办案单位先后将吴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23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吴某等15名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5.广东聂某内幕交易案
2022年7月,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聂某涉嫌内幕交易案。经查,2020年5月,聂某利用其担任某上市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得到美国某公司向该上市公司采购口罩的框架协议初步文本,获悉了其中重要的内幕信息。随后在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聂某使用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证券账户买入该公司股票,涉案金额195万元,非法获利35万元。2023年1月,办案单位将聂某抓获归案。2024年6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内幕交易罪对聂某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