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正加速在全国推广。
当前,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正加速在全国推广。
上海现有587家离境退税商店,其中284家已实现“即买即退”;湖南首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近期在长沙国金中心正式试点运行;在成都,目前共有49家“即买即退”商店落地锦江区……前段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全面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以下简称“即买即退”)。
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在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该“即买即退”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以下称预付金)。“即买即退”最大的亮点在于将退税环节前移,境外旅客在购物环节就能收到退税款,能更加直观地感受到退税带来的实惠。
值得注意的是,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境外旅客在实行“即买即退”便利化措施的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可实现“即买即退”,具体商店名称可登录各省(市)税务局的官网进行查询。
在购物种类方面,境外旅客本人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可享受“即买即退”政策。退税物品不包括下列物品: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如珍贵文物等禁止出境物品,贵重中药材等限制出境物品;二是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如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等;三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在购物金额方面,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才能申请退税。
符合“即买即退”条件的境外旅客,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办理退税。
第一步,商店开单预付。在商店开单预付阶段,境外旅客签订协议书、商店为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手续后,即可领取预付金。其中,协议书应由境外旅客本人签订,主要内容包括:境外旅客声明本人知悉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权责事项、承诺在约定期限内自指定口岸离境、同意以信用卡预授权为担保、按照约定限额和支付方式取得预付金等。境外旅客签订协议书后,由“即买即退”商店为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手续,即在境外旅客的信用卡中冻结与其申领的预付金相同的额度。同时,境外旅客应取得由“即买即退”商店开具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
境外旅客在购物后,可以现金或电子支付形式领取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退税额未超过2万元的,境外旅客可自行选择现金或银行转账等领取方式。退税额超过2万元的,境外旅客应以银行转账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领取。
第二步,海关验核。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验核。在海关验核时,境外旅客应注意:退税物品应尚未启用或消费;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第三步,退税代理机构审核。无论是本地购物本地离境还是本地购物异地离境,离境退税均由设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境外旅客应将本人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提交给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审核。
境外旅客按照协议书约定在承诺期限内于指定口岸离境,且符合现行离境退税政策规定的,退税代理机构为其解除信用卡预授权,办结退税事项,预付金视为已退税款。若不符合离境退税政策规定,退税代理机构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扣款方式追回预付金,不再就该笔业务办理退税。
值得注意的是,境外旅客未履行协议书约定,超过承诺期限或未自指定口岸离境的,退税代理机构自境外旅客承诺离境期限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扣款方式追回预付金。待境外旅客实际离境时,再由离境地退税代理机构按照离境退税政策规定审核办理退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共1条,主要是授权国务院对排放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并制定试点实施办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规定国务院自试点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共16章216条,在现行企业破产法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160余条,对现行企业破产法作了比较全面的修改。
此次税收优惠(如免征增值税、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通过降低承接主体的运营成本,直接提升了社保基金的投资回报率,解决了“划转后如何高效运作”的关键问题。三者形成闭环:2017年方案是制度基础,2024年办法是操作规范,本次税收政策则是执行保障,共同构建了从“资本划转…
今年6月底,国务院发布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相关配套公告,着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从近期实施情况来看,《规定》落地有力促进税收公平和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有效助力规范违规招…
当前,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正加速在全国推广。
上海现有587家离境退税商店,其中284家已实现“即买即退”;湖南首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近期在长沙国金中心正式试点运行;在成都,目前共有49家“即买即退”商店落地锦江区……前段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全面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以下简称“即买即退”)。
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在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该“即买即退”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以下称预付金)。“即买即退”最大的亮点在于将退税环节前移,境外旅客在购物环节就能收到退税款,能更加直观地感受到退税带来的实惠。
值得注意的是,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境外旅客在实行“即买即退”便利化措施的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可实现“即买即退”,具体商店名称可登录各省(市)税务局的官网进行查询。
在购物种类方面,境外旅客本人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可享受“即买即退”政策。退税物品不包括下列物品: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如珍贵文物等禁止出境物品,贵重中药材等限制出境物品;二是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如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等;三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在购物金额方面,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才能申请退税。
符合“即买即退”条件的境外旅客,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办理退税。
第一步,商店开单预付。在商店开单预付阶段,境外旅客签订协议书、商店为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手续后,即可领取预付金。其中,协议书应由境外旅客本人签订,主要内容包括:境外旅客声明本人知悉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权责事项、承诺在约定期限内自指定口岸离境、同意以信用卡预授权为担保、按照约定限额和支付方式取得预付金等。境外旅客签订协议书后,由“即买即退”商店为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手续,即在境外旅客的信用卡中冻结与其申领的预付金相同的额度。同时,境外旅客应取得由“即买即退”商店开具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
境外旅客在购物后,可以现金或电子支付形式领取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退税额未超过2万元的,境外旅客可自行选择现金或银行转账等领取方式。退税额超过2万元的,境外旅客应以银行转账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领取。
第二步,海关验核。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验核。在海关验核时,境外旅客应注意:退税物品应尚未启用或消费;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第三步,退税代理机构审核。无论是本地购物本地离境还是本地购物异地离境,离境退税均由设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境外旅客应将本人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提交给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审核。
境外旅客按照协议书约定在承诺期限内于指定口岸离境,且符合现行离境退税政策规定的,退税代理机构为其解除信用卡预授权,办结退税事项,预付金视为已退税款。若不符合离境退税政策规定,退税代理机构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扣款方式追回预付金,不再就该笔业务办理退税。
值得注意的是,境外旅客未履行协议书约定,超过承诺期限或未自指定口岸离境的,退税代理机构自境外旅客承诺离境期限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扣款方式追回预付金。待境外旅客实际离境时,再由离境地退税代理机构按照离境退税政策规定审核办理退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