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骗税动态
分享
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虚列研发费用偷税真相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张兰 王姣 林建荣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依法查处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依法查处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在研发费用中虚列黄金材料支出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少缴企业所得税1621.16万元,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行为。针对其违法事实,稽查部门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618.1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8000余万元的黄金投入研发后“不知去向”

  前期,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研发投入巨大,远超同行业正常水平。对此疑点线索,检查人员比对了企业申报数据、财务资料、进销存数据等,发现该公司在检查所属期内“研发费用——直接材料”科目中有列支金额8000余万元的黄金投入,既没有对应的成品产出,也没有相应的废料回收等记录。

  针对上述疑点,检查人员初次约谈了该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张某,但其辩解称8000余万元黄金因提纯原因已损耗。

01.png

  根据常识,黄金是自然界中化学稳定性极高的元素,容易提纯,且黄金具有货币属性,价值高、流通性强,本案中涉及的8000余万元黄金并非小数目,因为提纯工序而损耗如此大,确实让人难以理解。更可疑的是,既然损耗这么大,该公司还在每个研发项目都列支了黄金费用,这些研发项目真的全部需要黄金投入吗?检查人员不禁产生疑问。

  “黄金因提纯损耗”的主张不攻自破

  根据企业提供的账簿和发票,检查人员发现有两家黄金提纯机构曾在三个年份内先后为该公司提供黄金提纯服务。为查证该公司黄金研发提纯损耗情况,检查人员依法向这两家机构分别开具并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从两家提纯机构的反馈情况来看,第一家机构曾收到该公司金料提纯加工折足重量为130余万克,经过加工提纯后基本无损耗,返回该公司大体等重的黄金,共收取提纯工费(含损耗)517313元;另一家机构曾收到该公司黄金料30余万克,经过加工提纯后,返回该公司大体等重的黄金,收取提纯工费(含损耗)171760元。

  这两家机构的提纯反馈基本印证了检查人员的判断,即黄金的提纯损耗低,与企业声称的巨额黄金损耗明显不符。

02.png

  公司报表既然显示黄金产生这么多损耗,过程中应该“有迹可循”,企业是否有相关佐证材料?但检查人员在该公司提供的研发项目相关资料和账簿凭证中,并未找到企业研发成品、研发废料的相关记录。同时,企业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该公司主张的大量黄金提纯损耗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证据链条揭开偷税“面纱”

  黄金损耗的理由“站不住脚”,那这么多黄金是否是“真金白银”的投入呢?

  经过对该公司30余个研发项目逐一分析,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有多个项目存在用金疑点,部分项目在研发过程中没有使用黄金的流程。同时,结合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项目鉴定结果,稽查局最终查实该公司有17个研发项目存在虚列黄金材料支出、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问题,共少缴企业所得税1621.16万元。此外,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行为。

03.png

  检查人员再次约谈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相应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张某在检查人员出具的各项证据面前,仍然拒绝承认相关违法事实,且无法给出合理理由。但在确凿证据面前,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无所遁形,终究难逃法律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税率查询.png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相关推荐

  • 税务部门公布2起“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

    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有关要求,协同相关部门推出系列企业注销便利化举措,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提高经营主体活跃度。

  • 隐藏在国际货代行业下的虚开“链条”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以天津阿尔伯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首的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案件。

  • 高买低卖做“公益” 豪车“卡线”实偷税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偷逃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案件。

  • 揭开一址多店背后玄机

    一家业绩稳步增长、年销售额刚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加盟酒店,为何突然选择注销?

  • 税务部门公布“新三样”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

    8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新三样”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对该领域的违法案件进行披露,警示任何试图以偷骗税损害税收公平、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 类比核查:找到企业研发费用畸高真相

    企业研发费用为何畸高?真如企业人员所称是委托研发导致费用增加?还是另有玄机?税务人员通过核查企业费用明细、对企业研发项目实施类比调查,找到了答案。

热门文章
1
骗取出口退税罪典型案例及解析
2
落实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大家谈
3
商贸公司低值高报 出口廉价服装骗税两百余万
4
六部门解读联合打击虚开骗税新行动
5
陕西警税协作告破虚开发票案
6
千里寻“貂”揭骗局
7
购进黄金卖出铜? 税警揭开惊人骗局
8
一起虚开发票人实名举报的税案
热门视频 更多
热门文章
1
骗取出口退税罪典型案例及解析
2
落实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大家谈
3
商贸公司低值高报 出口廉价服装骗税两百余万
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虚列研发费用偷税真相
中国税务报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依法查处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依法查处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在研发费用中虚列黄金材料支出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少缴企业所得税1621.16万元,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行为。针对其违法事实,稽查部门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618.1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8000余万元的黄金投入研发后“不知去向”

  前期,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研发投入巨大,远超同行业正常水平。对此疑点线索,检查人员比对了企业申报数据、财务资料、进销存数据等,发现该公司在检查所属期内“研发费用——直接材料”科目中有列支金额8000余万元的黄金投入,既没有对应的成品产出,也没有相应的废料回收等记录。

  针对上述疑点,检查人员初次约谈了该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张某,但其辩解称8000余万元黄金因提纯原因已损耗。

01.png

  根据常识,黄金是自然界中化学稳定性极高的元素,容易提纯,且黄金具有货币属性,价值高、流通性强,本案中涉及的8000余万元黄金并非小数目,因为提纯工序而损耗如此大,确实让人难以理解。更可疑的是,既然损耗这么大,该公司还在每个研发项目都列支了黄金费用,这些研发项目真的全部需要黄金投入吗?检查人员不禁产生疑问。

  “黄金因提纯损耗”的主张不攻自破

  根据企业提供的账簿和发票,检查人员发现有两家黄金提纯机构曾在三个年份内先后为该公司提供黄金提纯服务。为查证该公司黄金研发提纯损耗情况,检查人员依法向这两家机构分别开具并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从两家提纯机构的反馈情况来看,第一家机构曾收到该公司金料提纯加工折足重量为130余万克,经过加工提纯后基本无损耗,返回该公司大体等重的黄金,共收取提纯工费(含损耗)517313元;另一家机构曾收到该公司黄金料30余万克,经过加工提纯后,返回该公司大体等重的黄金,收取提纯工费(含损耗)171760元。

  这两家机构的提纯反馈基本印证了检查人员的判断,即黄金的提纯损耗低,与企业声称的巨额黄金损耗明显不符。

02.png

  公司报表既然显示黄金产生这么多损耗,过程中应该“有迹可循”,企业是否有相关佐证材料?但检查人员在该公司提供的研发项目相关资料和账簿凭证中,并未找到企业研发成品、研发废料的相关记录。同时,企业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该公司主张的大量黄金提纯损耗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证据链条揭开偷税“面纱”

  黄金损耗的理由“站不住脚”,那这么多黄金是否是“真金白银”的投入呢?

  经过对该公司30余个研发项目逐一分析,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有多个项目存在用金疑点,部分项目在研发过程中没有使用黄金的流程。同时,结合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项目鉴定结果,稽查局最终查实该公司有17个研发项目存在虚列黄金材料支出、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问题,共少缴企业所得税1621.16万元。此外,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行为。

03.png

  检查人员再次约谈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相应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张某在检查人员出具的各项证据面前,仍然拒绝承认相关违法事实,且无法给出合理理由。但在确凿证据面前,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无所遁形,终究难逃法律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税率查询.png

热门推荐
税务部门公布2起“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
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有关要求,协同相关部门推出系列企业注销便利化举措,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提高经营主体活跃度。
隐藏在国际货代行业下的虚开“链条”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以天津阿尔伯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首的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案件。
高买低卖做“公益” 豪车“卡线”实偷税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偷逃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案件。
揭开一址多店背后玄机
一家业绩稳步增长、年销售额刚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加盟酒店,为何突然选择注销?
税务部门公布“新三样”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
8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新三样”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对该领域的违法案件进行披露,警示任何试图以偷骗税损害税收公平、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类比核查:找到企业研发费用畸高真相
企业研发费用为何畸高?真如企业人员所称是委托研发导致费用增加?还是另有玄机?税务人员通过核查企业费用明细、对企业研发项目实施类比调查,找到了答案。
© 2002-2021 Taxrefund.com.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