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财税干货
分享
加拿大丰业银行案:转让定价调整引发政策适用争议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陈慧娴

从全球范围看,转让定价案例屡见不鲜。不过,因转让定价调整而产生后续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案例,并不多见。

  从全球范围看,转让定价案例屡见不鲜。不过,因转让定价调整而产生后续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案例,并不多见。加拿大丰业银行案就是这样一个特例——转让定价调整后,引发税款利息计算期间如何确定的争议。

  争议缘何产生

  丰业银行是加拿大五大银行之一,主要从事银行、财富管理、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等业务。2013年—2014年,加拿大税务局对丰业银行与其境外子公司发生在2006纳税年度—2010纳税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转让定价审计,税企双方于2015年3月13日达成和解协议。根据这份协议,加拿大税务局对丰业银行2006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增了5492万美元。

  2015年3月12日,丰业银行向加拿大税务局提出申请,将2008纳税年度发生的5400万美元亏损向前结转。2015年3月20日,加拿大税务局发出重新纳税评估通知,同意了丰业银行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企业将后续年度亏损向以前年度结转,那么这部分金额应当视同何时支付?这个问题直接关系着欠税利息计算截止日的确定,税企双方对此产生争议,丰业银行因此向加拿大税务法庭提起上诉。

  税企观点不同

  根据加拿大所得税法第161条第7款的规定,亏损向前结转的金额可以作为对应纳税款的扣除或抵消,视同在以下四个日期最晚之日后的第30天支付——发生亏损纳税年度次年的第一天;发生亏损纳税年度的纳税申报日当天;纳税人申请修改纳税申报的当天;纳税人提出申请且税务局重新纳税评估后同意的,为纳税人提出申请当天。

  丰业银行认为,这部分亏损应当在亏损纳税年度(2008年)的纳税申报日(2009年4月28日)后的第30天视同支付,以此作为欠税利息计算截止日。其理由是:企业在税务局转让定价审计结论形成之后才知晓亏损可以向前结转,在此之前企业不应当承担利息。

  加拿大税务局则认为,允许企业将亏损向以前年度结转没有改变欠税的事实和性质。结合案例情况和加拿大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提出申请当天(2015年3月12日)为四个时间点中最晚的一个,因此应当以该时点后的第30天视为支付日,以此作为欠税利息计算截止日。

  2021年10月,加拿大税务法庭做出判决驳回丰业银行的上诉。税务法庭认为,企业的欠税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对于亏损向以前年度结转的问题,无论是纳税人自行确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评估还是税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相关的利息计算应当保持一致。丰业银行再次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联邦法院已于2023年10月举行听证,目前尚未做出最终判决。

  案例引发的思考

  丰业银行案件是转让定价调整延伸出的税收政策适用问题。加拿大税法对转让定价审计产生的应补税款利息计算问题、亏损向前结转何时视同支付的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务中,当这两个同时出现,可能因细节规定不够明确而引发争议。

  结合丰业银行案例,笔者认为,税务部门在出台类似允许亏损向以前年度结转的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因特别纳税调整而产生的欠税及其利息计算问题,做好特别纳税调整政策与一般性税收征管政策之间的衔接,避免在实操中引发税企争议。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的相互协商程序往往只适用于双重征税问题,可能无法解决企业因转让定价调整而产生的欠税利息等问题。笔者建议我国“走出去”企业,在面临类似争议问题时,可考虑申请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或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与税务机关就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一致。在获得税收确定性的同时,避免因转让定价调整可能带来的利息问题。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相关推荐

  • 合同视角分析:直播打赏收入,怎样税务处理才合规

    网络直播平台的打赏收入,通常与其销售虚拟货币相对应,是指用户从平台或平台代理商处购买的,在观看直播时赠送给主播,后续可以兑换成人民币的一种网络货币。因网络直播打赏收入具有虚拟性特征,有关税务处理容易出现争议。

  • 不同类型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相关会税处理分析

    在政府补贴销售活动中,企业在获得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需要对政府补贴销售业务进行准确的会税处理。本文梳理了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的类型,并分别对政府限价再补贴差价、以旧换新政府直接补贴客户以及以旧换新政府发放补贴券三种形式的销售业务相关会税处理进行分析。…

  • 跨境“带货”暗藏税务风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全国活跃代购账号超过850万个,其中超过75%为个人经营。

  • 误计原料费用引发的“连锁反应”

    税费申报不能仅靠财务“兜底”。自那以后,意龙科纺在完善管理体系的探索中,坚持系统化思维,从制度夯基、系统赋能、外部协同三个维度持续筑牢合规防线。

  • 科创企业纳税申报指南之合规建议

    先进制造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时分别计提加计抵减额,重复享受政策。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满足不同条件的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是不同的。

  • 个税汇算 三类问题咨询热度高

    自今年3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下简称宁波12366热线)已累计接听个税汇算相关咨询3.6万余通,其中,三类问题咨询量热度高。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55个办税问答【上】
4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一)
5
对构建“税费皆重”格局的思考
6
数字经济税收“双支柱”问答:支柱二GloBE规则十五问
7
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关注这些新变化
8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环保税申报事项与问题解答
热门视频 更多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55个办税问答【上】
加拿大丰业银行案:转让定价调整引发政策适用争议
中国税务报
从全球范围看,转让定价案例屡见不鲜。不过,因转让定价调整而产生后续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案例,并不多见。
 

  从全球范围看,转让定价案例屡见不鲜。不过,因转让定价调整而产生后续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案例,并不多见。加拿大丰业银行案就是这样一个特例——转让定价调整后,引发税款利息计算期间如何确定的争议。

  争议缘何产生

  丰业银行是加拿大五大银行之一,主要从事银行、财富管理、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等业务。2013年—2014年,加拿大税务局对丰业银行与其境外子公司发生在2006纳税年度—2010纳税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转让定价审计,税企双方于2015年3月13日达成和解协议。根据这份协议,加拿大税务局对丰业银行2006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增了5492万美元。

  2015年3月12日,丰业银行向加拿大税务局提出申请,将2008纳税年度发生的5400万美元亏损向前结转。2015年3月20日,加拿大税务局发出重新纳税评估通知,同意了丰业银行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企业将后续年度亏损向以前年度结转,那么这部分金额应当视同何时支付?这个问题直接关系着欠税利息计算截止日的确定,税企双方对此产生争议,丰业银行因此向加拿大税务法庭提起上诉。

  税企观点不同

  根据加拿大所得税法第161条第7款的规定,亏损向前结转的金额可以作为对应纳税款的扣除或抵消,视同在以下四个日期最晚之日后的第30天支付——发生亏损纳税年度次年的第一天;发生亏损纳税年度的纳税申报日当天;纳税人申请修改纳税申报的当天;纳税人提出申请且税务局重新纳税评估后同意的,为纳税人提出申请当天。

  丰业银行认为,这部分亏损应当在亏损纳税年度(2008年)的纳税申报日(2009年4月28日)后的第30天视同支付,以此作为欠税利息计算截止日。其理由是:企业在税务局转让定价审计结论形成之后才知晓亏损可以向前结转,在此之前企业不应当承担利息。

  加拿大税务局则认为,允许企业将亏损向以前年度结转没有改变欠税的事实和性质。结合案例情况和加拿大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提出申请当天(2015年3月12日)为四个时间点中最晚的一个,因此应当以该时点后的第30天视为支付日,以此作为欠税利息计算截止日。

  2021年10月,加拿大税务法庭做出判决驳回丰业银行的上诉。税务法庭认为,企业的欠税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对于亏损向以前年度结转的问题,无论是纳税人自行确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评估还是税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相关的利息计算应当保持一致。丰业银行再次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联邦法院已于2023年10月举行听证,目前尚未做出最终判决。

  案例引发的思考

  丰业银行案件是转让定价调整延伸出的税收政策适用问题。加拿大税法对转让定价审计产生的应补税款利息计算问题、亏损向前结转何时视同支付的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务中,当这两个同时出现,可能因细节规定不够明确而引发争议。

  结合丰业银行案例,笔者认为,税务部门在出台类似允许亏损向以前年度结转的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因特别纳税调整而产生的欠税及其利息计算问题,做好特别纳税调整政策与一般性税收征管政策之间的衔接,避免在实操中引发税企争议。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的相互协商程序往往只适用于双重征税问题,可能无法解决企业因转让定价调整而产生的欠税利息等问题。笔者建议我国“走出去”企业,在面临类似争议问题时,可考虑申请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或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与税务机关就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一致。在获得税收确定性的同时,避免因转让定价调整可能带来的利息问题。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


热门推荐
合同视角分析:直播打赏收入,怎样税务处理才合规
网络直播平台的打赏收入,通常与其销售虚拟货币相对应,是指用户从平台或平台代理商处购买的,在观看直播时赠送给主播,后续可以兑换成人民币的一种网络货币。因网络直播打赏收入具有虚拟性特征,有关税务处理容易出现争议。
不同类型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相关会税处理分析
在政府补贴销售活动中,企业在获得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需要对政府补贴销售业务进行准确的会税处理。本文梳理了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的类型,并分别对政府限价再补贴差价、以旧换新政府直接补贴客户以及以旧换新政府发放补贴券三种形式的销售业务相关会税处理进行分析。…
跨境“带货”暗藏税务风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全国活跃代购账号超过850万个,其中超过75%为个人经营。
误计原料费用引发的“连锁反应”
税费申报不能仅靠财务“兜底”。自那以后,意龙科纺在完善管理体系的探索中,坚持系统化思维,从制度夯基、系统赋能、外部协同三个维度持续筑牢合规防线。
科创企业纳税申报指南之合规建议
先进制造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时分别计提加计抵减额,重复享受政策。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满足不同条件的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是不同的。
个税汇算 三类问题咨询热度高
自今年3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下简称宁波12366热线)已累计接听个税汇算相关咨询3.6万余通,其中,三类问题咨询量热度高。
© 2002-2021 Taxrefund.com.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