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财税干货
分享
什么是失业保险费?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社会保险费司

什么是失业保险费?

  一、基本情况

  失业保险是对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1950年,劳动部发布《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确定了我国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失业救济制度。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1993年,国务院颁布《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劳动制度,保障待业职工基本生活。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发展与完善。

  二、政策依据

  (一)基本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失业保险条例》;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二)主要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0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60号)。

  三、征收对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根据当地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四、征收标准

  (一)缴费比例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2015年、2016年、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相继联合印发通知,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逐步降低至1%。此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

  五、征收方式

  用人单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微信、支付宝、公众号等)、线下(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缴费窗口)渠道,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六、征期安排

  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费,具体执行各省政策规定。

  七、基金管理

  失业保险费收入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税率查询.png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相关推荐

  • 留抵退税新政:对象、条件、方法、选择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下同)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按季纳税的,第二季度,下同)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

  • 申报阶段,做好“表”上功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对部分申报表单及填报说明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 外企遇复杂跨境税务问题可申请事前询复

    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在开展跨境投资经营活动的过程中,税收政策适用问题是其关注的重点之一。

  • 增强消费税申报自动算税功能

    优化纳税申报管理能够前后延展带动登记、发票、征收、注销等全流程管理的强化。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优化消费税纳税申报工作,促进提升纳税申报质量。

  • 完善所得税政策,赋能医养结合服务行业

    发展医养结合产业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还需在引进社会资本、加速折旧、公益捐赠等所得税政策方面持续发力,构建多税协同的政策支持体系,以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使老年人享有更高质量、更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 强化数据分析 防范申报风险

    纳税申报是申报主体履行其法定义务的必然要求,是税务部门核实和监管纳税主体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55个办税问答【上】
4
对构建“税费皆重”格局的思考
5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一)
6
数字经济税收“双支柱”问答:支柱二GloBE规则十五问
7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环保税申报事项与问题解答
8
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关注这些新变化
热门视频 更多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55个办税问答【上】
什么是失业保险费?
中国税务报
什么是失业保险费?
 

  一、基本情况

  失业保险是对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1950年,劳动部发布《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确定了我国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失业救济制度。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1993年,国务院颁布《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劳动制度,保障待业职工基本生活。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发展与完善。

  二、政策依据

  (一)基本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失业保险条例》;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二)主要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0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60号)。

  三、征收对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根据当地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四、征收标准

  (一)缴费比例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2015年、2016年、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相继联合印发通知,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逐步降低至1%。此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

  五、征收方式

  用人单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微信、支付宝、公众号等)、线下(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缴费窗口)渠道,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六、征期安排

  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费,具体执行各省政策规定。

  七、基金管理

  失业保险费收入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税率查询.png

热门推荐
留抵退税新政:对象、条件、方法、选择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下同)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按季纳税的,第二季度,下同)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
申报阶段,做好“表”上功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对部分申报表单及填报说明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外企遇复杂跨境税务问题可申请事前询复
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在开展跨境投资经营活动的过程中,税收政策适用问题是其关注的重点之一。
增强消费税申报自动算税功能
优化纳税申报管理能够前后延展带动登记、发票、征收、注销等全流程管理的强化。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优化消费税纳税申报工作,促进提升纳税申报质量。
完善所得税政策,赋能医养结合服务行业
发展医养结合产业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还需在引进社会资本、加速折旧、公益捐赠等所得税政策方面持续发力,构建多税协同的政策支持体系,以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使老年人享有更高质量、更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强化数据分析 防范申报风险
纳税申报是申报主体履行其法定义务的必然要求,是税务部门核实和监管纳税主体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 2002-2021 Taxrefund.com.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