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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推动税费融合发展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侯锐

“以费促税”推动税务工作更好发展,最终形成税费同征管、同服务、协调融合发展的局面。

  税费融合发展是推动税费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需将税务部门成熟的税收征管经验迁移至社保非税工作,“以税带费”推动社保非税跨越式发展;需从组织体系、征管服务机制、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开展深层次改革,更好更快承担起税费统管的职责和使命;需要科学把握“费”的特点和规律,“以费促税”推动税务工作更好发展,最终形成税费同征管、同服务、协调融合发展的局面。

  聚焦实践的基层探索

  制定规划,明确实施路径。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制定《社保费征管“强基工程”三年规划》,明确“2025年夯基垒台、2026年立柱架梁、2027年提质增效”的“三步走”战略,系统性解决征管力量薄弱、信息化水平不足等问题,设立“问题攻坚项目”清单,明确各职能部门今年内至少新增一项税费融合举措。

  规范操作,筑牢制度保障。邢台市税务局出台《税费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试行)》,成立“一把手”挂帅、21个科室及全部县级局协同的领导小组,成立综合业务、征管质控、优化服务等6个工作组,建立联络员、月例会、季汇报制度,细化13项工作任务。制定市、县、分局三级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的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规范,将社保非税部门包揽的征收管理、缴费服务、统计分析、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有效还责于各部门,进一步强化税费统筹管理,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梳理自主办理、缴费服务、风险监控等5个业务场景,申报、欠费、退费等35类业务管理事项以及自然人信息变更、组织临时登记、参保信息关联等137个小项操作规范。

  协同发力,提升征管效能。邢台市税务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作联动,强化数据共享,实施“动态台账—联动催缴—分类施策”三步法,实现土地出让金欠费监管的闭环化管理。通过与资规部门联合发文规范职责及催缴流程、两部门约谈、联合开展实地督导,针对不同欠费分类施策,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在社保费方面,针对城乡居民医保数据错漏、重复参保、断缴漏缴等问题,采取“税务+医保+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主动对接医保、民政、公安等部门,实施“新增参保即时校验、存量数据季度清理”工作法,精准修正问题数据24818条,医保参保缴费率连续5年位居河北省前列。

  推动税费融合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法制保障。围绕推进税费融合发展的要求,建议在国家层面解决税务部门关于社保非税的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加快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修订进程,同时提升非税收入立法层级,厘清部门职责,避免“多头执法”和“监管真空”;确立职工个人缴费权益的独立性与优先性,明确在企业欠费状态下,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可独立申报、独立入库,不受企业整体缴费状态制约,实现“个人缴费”与“企业欠费”在法律程序与权益记录方面的实质分离;探索实施滞纳金合理封顶机制及本金与滞纳金分离管理、分类处置政策;在企业破产法修订时,明确将企业欠缴的社保费全额纳入破产财产清偿范围,并将单位缴纳部分提升至与职工工资、医疗补助等同一优先顺位清偿。

  强化数字赋能,打造智慧征管新范式。由政府牵头归集税务、人社、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构建“一人一档、一企一码”税费主题库,为精准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撑。把税务部门统征的优势发挥出来,打造税费一体化征管系统和信息平台,推动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集成更加高效、智能,挖掘税费关联点,开展税费收入联动分析,探索税费一体化联动分析指标模型,进行交叉比对验证,促进税费依法申报。在社保费征缴工作中推广“区块链+”技术应用,实现缴费记录不可篡改、全程可追溯,增强公众信任度。

  聚焦民生导向,创新服务供给新模式。简化办税缴费程序,整合服务资源,推进关联税费合并申报、缴纳,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联合人社、医保部门拓展“非接触式”服务场景,探索集成参保查询、缴费提醒、争议申诉等功能一体化,普及“指尖办”“随时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评估服务质效。将缴费遵从度融入纳税信用评价,联合金融机构推广“社保e贷”,为小微企业提供“缴费即授信”的金融支持。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化人才支撑。建议县级层面分设社保股与非税收入股,通过调配、招录等方式配齐人员,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人编一致。推动社保非税干部参与青年才俊、高端人才、公开遴选等人才选拔,开展专项培训培育“税费双精”骨干,推动高素质干部持续充实社保非税岗位。积极推进与人社、医保、财政、资规、城管、水务等部门的业务交流和互派学习,更好地适应发展趋势和工作需要。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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