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税收理论完善与实践改革受到广泛关注。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税收理论完善与实践改革受到广泛关注。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宋凤轩所著的《直接税改革、税制结构优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一书,聚焦学术前沿与现实需要,以系统化的理论框架和清晰的逻辑脉络,建构起直接税改革与国家治理之间的理论联结,为当前税制改革与国家治理能力提升提供了有益的学术参考。
该书对直接税改革在国家治理全局中的定位进行了重点阐释,也厘清了税制改革的重点与路径。书中提到,完善直接税体系、强化直接税功能是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的必然方向,既是现代国家治理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有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筹协调,从而为理解税制建设与国家治理的内在联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本书剖析了直接税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的互动机制。书中以“制度安排—功能保障—管理体制”的分析框架,阐述了直接税改革对国家治理的推动作用。在制度层面,现代直接税体系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功能层面,直接税的收入筹集、公平调节与经济稳定功能,分别为国家治理提供财力支撑、公平保障与调控工具;在管理层面,直接税征管体制的完善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这一分析框架逻辑连贯,既揭示了税制改革对国家治理的支持作用,也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思路参考。
本书还注重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直接税改革双向互动的视角展开分析,兼具理论前瞻性与实践意义。作者在阐述直接税改革推动国家治理向法治化、协同化、信息化等方向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改革实际,提出一些对应建议,如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适应治理法治化要求、完善地方税体系激发地方积极性、依托数字技术提升治理信息化水平、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体现治理民主化、优化纳税服务促进治理方式文明化等。这些建议回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税制改革提出的要求,也为改革实践提供了方向指引。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
就已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税种而言,税制需进一步完善、税法需修改的,也应及时修改,如个人所得税法。有些过去在特定情况下设立的税种已逐渐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可考虑并入相关税种或取消,如烟叶税;有些新的税种则应根据需要设立,如社会保险税。
增值税法及配套政策施行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和差额征税纳入增值税优惠政策事项,相关纳税人需要全面学习、准确理解有关规定,以及时享受政策利好、避免错误适用。
“共享智造”模式呈现出交易频率高、参与主体多、业务链条长的特点,跨企业、跨区域共享设备、技术、人才、服务等资源,存在收入性质难以界定,用工关系界定模糊,税目税率混淆等问题,易引发系统性风险,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税收理论完善与实践改革受到广泛关注。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宋凤轩所著的《直接税改革、税制结构优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一书,聚焦学术前沿与现实需要,以系统化的理论框架和清晰的逻辑脉络,建构起直接税改革与国家治理之间的理论联结,为当前税制改革与国家治理能力提升提供了有益的学术参考。
该书对直接税改革在国家治理全局中的定位进行了重点阐释,也厘清了税制改革的重点与路径。书中提到,完善直接税体系、强化直接税功能是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的必然方向,既是现代国家治理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有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筹协调,从而为理解税制建设与国家治理的内在联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本书剖析了直接税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的互动机制。书中以“制度安排—功能保障—管理体制”的分析框架,阐述了直接税改革对国家治理的推动作用。在制度层面,现代直接税体系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功能层面,直接税的收入筹集、公平调节与经济稳定功能,分别为国家治理提供财力支撑、公平保障与调控工具;在管理层面,直接税征管体制的完善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这一分析框架逻辑连贯,既揭示了税制改革对国家治理的支持作用,也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思路参考。
本书还注重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直接税改革双向互动的视角展开分析,兼具理论前瞻性与实践意义。作者在阐述直接税改革推动国家治理向法治化、协同化、信息化等方向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改革实际,提出一些对应建议,如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适应治理法治化要求、完善地方税体系激发地方积极性、依托数字技术提升治理信息化水平、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体现治理民主化、优化纳税服务促进治理方式文明化等。这些建议回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税制改革提出的要求,也为改革实践提供了方向指引。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