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
发展银发经济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税收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力量,在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一些国家以税收政策助力养老金存储、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降低老年人税负,提高消费能力。一些国家通过对老年人在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方面制定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老年人税收负担。日本对老年人自有住房,在房地产购置税等方面予以税收减免。泰国2025年1月启动第二阶段数字钱包计划,向全国约400万名60岁以上老年人一次性每人发放1万泰铢(约合人民币2185元)的消费补贴,并全面提高老年津贴标准。冰岛规定,在冰岛居住的16岁至69岁且满足一定收入条件的个人需要缴纳老年人建设基金,其中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某些住在疗养院或养老院的个人免征老年人建设基金。美国今年签署的《大而美法案》规定,年满65岁个人的联邦所得税标准扣除额额外增加6000美元(约合人民币4.3万元),符合条件的夫妻则为12000美元。在州政府层面,美国新泽西州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房产税减免。
激励投资和创新,增加服务供给。一些国家通过财政补贴激励养老产品研发,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法国建立养老服务券制度,企业购买的养老券,可作为职工福利以较低折扣出售或发放给职工,职工可凭养老券购买食品和生活用品。对此,法国给予税收支持,规定购买养老券的企业可获得养老券总金额25%的所得税减免。同时,法国对为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免征社保税;对养老服务企业适用增值税优惠税率,以激励养老服务供给。英国为中小型养老机构提供税收优惠,如规定小规模养老机构可享受投资股份成本30%的企业所得税扣除优惠,以此鼓励对养老机构投资和捐赠。日本鼓励智慧养老企业发展,对提供养老服务的医疗法人给予法人税减免,并对企业研发老年产品提供资金支持。美国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收入免征联邦所得税,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投资和无障碍改造给予一定税收抵免。
完善养老金制度,鼓励国民参与。大多数国家通过递延纳税等税收优惠方式鼓励个人储蓄养老金。日本等国家的养老金制度采用EET税收优惠模式,即在养老金缴存、投资环节给予税收豁免,在养老金领取环节维持税收征缴,从而有效激励居民参与养老保险,增加退休后的可支配收入。哥伦比亚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养老金制度,规定居民养老金收入个人所得税最高免税额为每月1000个纳税单位,个人储蓄账户中自愿缴纳的养老金属于免税收入,但上限为年收入的25%且不超过2500个纳税单位。比利时2025年税改计划提出为所有员工实施补充养老保险计划,要求企业最低缴存比例为3%,可缴存金额上限拟从基准金额的80%提高至85%。新西兰在2025年财政预算案中修改养老金计划,为鼓励居民参与该计划,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将政府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扩大至16岁和17岁群体。
结合国际经验,我国可从供需两端双向发力,促进银发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加强税收征管。从需求端,税收政策与财政补贴政策相配合,提升老年人消费能力。注重加大对老年产品研发、高端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税收支持力度,以丰富老年产品和养老服务市场,为老年人消费提供更多选择。从供给端,加大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例如适当延长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亏损弥补年限等,以缓解其现金流压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养老服务产业链在融资和接受捐赠等环节的税收支持政策,对养老机构改造给予一定税收抵免,对向养老机构捐赠的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税前扣除等。此外,在税收征管方面,应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税收征管,建立健全养老金税收征管机制,确保税收支持政策能够精准惠及老年群体。加强税务部门与社保、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当前,适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纳税人,第二类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第三类是其他纳税人。近期,有纳税人向笔者咨询,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策生效后,资管产品管…
建议仿照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以某一时点纳税人尚未抵减的预缴税款为基数,允许纳税人申请增量预缴税款退还;待制度成熟以及实际需要,允许纳税人申请存量预缴税款一次性退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
发展银发经济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税收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力量,在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一些国家以税收政策助力养老金存储、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降低老年人税负,提高消费能力。一些国家通过对老年人在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方面制定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老年人税收负担。日本对老年人自有住房,在房地产购置税等方面予以税收减免。泰国2025年1月启动第二阶段数字钱包计划,向全国约400万名60岁以上老年人一次性每人发放1万泰铢(约合人民币2185元)的消费补贴,并全面提高老年津贴标准。冰岛规定,在冰岛居住的16岁至69岁且满足一定收入条件的个人需要缴纳老年人建设基金,其中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某些住在疗养院或养老院的个人免征老年人建设基金。美国今年签署的《大而美法案》规定,年满65岁个人的联邦所得税标准扣除额额外增加6000美元(约合人民币4.3万元),符合条件的夫妻则为12000美元。在州政府层面,美国新泽西州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房产税减免。
激励投资和创新,增加服务供给。一些国家通过财政补贴激励养老产品研发,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法国建立养老服务券制度,企业购买的养老券,可作为职工福利以较低折扣出售或发放给职工,职工可凭养老券购买食品和生活用品。对此,法国给予税收支持,规定购买养老券的企业可获得养老券总金额25%的所得税减免。同时,法国对为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免征社保税;对养老服务企业适用增值税优惠税率,以激励养老服务供给。英国为中小型养老机构提供税收优惠,如规定小规模养老机构可享受投资股份成本30%的企业所得税扣除优惠,以此鼓励对养老机构投资和捐赠。日本鼓励智慧养老企业发展,对提供养老服务的医疗法人给予法人税减免,并对企业研发老年产品提供资金支持。美国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收入免征联邦所得税,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投资和无障碍改造给予一定税收抵免。
完善养老金制度,鼓励国民参与。大多数国家通过递延纳税等税收优惠方式鼓励个人储蓄养老金。日本等国家的养老金制度采用EET税收优惠模式,即在养老金缴存、投资环节给予税收豁免,在养老金领取环节维持税收征缴,从而有效激励居民参与养老保险,增加退休后的可支配收入。哥伦比亚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养老金制度,规定居民养老金收入个人所得税最高免税额为每月1000个纳税单位,个人储蓄账户中自愿缴纳的养老金属于免税收入,但上限为年收入的25%且不超过2500个纳税单位。比利时2025年税改计划提出为所有员工实施补充养老保险计划,要求企业最低缴存比例为3%,可缴存金额上限拟从基准金额的80%提高至85%。新西兰在2025年财政预算案中修改养老金计划,为鼓励居民参与该计划,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将政府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扩大至16岁和17岁群体。
结合国际经验,我国可从供需两端双向发力,促进银发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加强税收征管。从需求端,税收政策与财政补贴政策相配合,提升老年人消费能力。注重加大对老年产品研发、高端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税收支持力度,以丰富老年产品和养老服务市场,为老年人消费提供更多选择。从供给端,加大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例如适当延长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亏损弥补年限等,以缓解其现金流压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养老服务产业链在融资和接受捐赠等环节的税收支持政策,对养老机构改造给予一定税收抵免,对向养老机构捐赠的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税前扣除等。此外,在税收征管方面,应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税收征管,建立健全养老金税收征管机制,确保税收支持政策能够精准惠及老年群体。加强税务部门与社保、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